u 招生對象
1. 國家留學基金委所指定的“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院校的學生。
2. 符合國家留學基金委規定的“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請條件的學生。
3. 獲得所屬大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候選人資格的學生。
4. 申請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學生,其所在院校須是本校的友好學校或友好院系🧛🏼。
u 享受待遇
1. 每月由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供10萬日元左右的獎學金👮♀️。
2. 由北海道大學提供與學費等額的獎學金🚴🏿♀️,即享受免交學費的待遇。
u 招生課程及研究生院
Ⅰ招生課程
1. 博士研究生(學製3年)
攻讀博士學位的學生視其實際情況,為了適應北海道大學的學習、研究及生活環境✯🐜,可以先讀6個月的預科生課程(在此期間,也由留學基金委提供獎學金🙍🏽♀️,本校提供學費資助)♈️。
2. 聯合培養博士(6-24個月)
聯合培養博士的學生不能取得北海道大學學位證書,但能獲得學分和留學證明。
3. 以攻讀博士學位為前提的碩士研究生
以攻讀博士課程為前提,進入本校碩士研究生課程的學生,在碩士研究生期間,本校也提供學費資助。
Ⅱ能夠接受該項目留學生的研究生院和研究所
文學研究生院🧏🏽、法學研究生院𓀗🥉、經濟學研究生院🍘、教育學研究生院🤰🏼、公共政策研究生院、
國際傳媒與觀光研究生院、理學研究生院🔯,環境科學研究生院、生命科學研究生院、醫學研究生院、口腔學研究生院、保健學研究生院、工學研究生院、信息科學研究生院、農學研究生院✮、獸醫學研究生院👴🏼、水產學研究生院
低溫科學研究所、電子科學研究所🚣🏿♂️、遺傳基因病控製研究所🤷🏿、催化化學研究中心🙍🏼、斯拉夫研究中心
u 申請方法及時間
1. 從國內所屬院校獲得“中國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候選人資格𓀕。
2. 登錄北海道大學的網站進入相關研究生院選定指導老師。
3. 通過老師公開的聯系方式與老師取得聯系,或通過北海道大學北京代表處聯系導師。
4. 通過北海道大學北京代表處聯系導師😮💨,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研究計劃書 (2)老師推薦信
(3)成績單 (4)個人簡歷
(5)學歷和學位證書(6)語言能力證明證書
5.申請時間。一般遵照國家留學基金委及所屬大學的時間安排即可🕑。
※各研究生院接受學生的手續不同🧑🏼🔧,至少應在國家留學基金委及所屬大學規定的截止日期前1個月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