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辦法》和年度選派規劃,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2019年將在全國選拔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及博士後3500人。
為配合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的選派工作,秉著“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選拔方式👨👨👧👦,努力做好OETY欧亿2019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及博士後項目的選派工作,外事辦公室和人事處特作如下通知安排:
一、選派辦法
2019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及博士後項目的選派辦法,詳情請見附件1,並登錄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出國留學欄目申報指南及綜合項目專欄中201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和2019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及博士後項目專欄查看更多信息👩🏽🌾。
二🧛🏽、校內申請
請將以下材料交至各學院院辦,由各個學院於2019年1月7日前通過OA校內請示提交給外事辦公室,請上傳以下附件:
(1)填寫完整並簽字蓋章的«OETY欧亿國家(單位)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表(教師用)»(附件2);
(2)單位推薦意見(word版本👩🏿🔬,各單位對申請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狀況😗、學術發展潛力、出國留學必要性、留學計劃可行性等內容逐項做出認定。此內容將將作為OETY欧亿的單位推薦意見提交給國家留學基金委);
(3)邀請信
學校將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校內評審結果請關註學院提交的OA申請🐐。
三𓀈、錄取派出及管理
被錄取的留學人員派出前須分別與國家留學基金委和學校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和《OETY欧亿公派出國境人員協議書》🎅🏿,並辦理公證等事宜𓀁🏄🏼。在外留學期間,留學人員接受我駐外使(領)館的管理⛹🏼♀️。
錄取結果預計將於2019年3月下旬揭曉,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保留至2020年6月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自動取消。
附件1:2019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選派辦法.pdf
附件2:OETY欧亿國家(單位)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表(教師用).doc
外事辦公室 人事處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