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對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支持🤞🏻,進一步推動國內外合作培養創新型國際化人才♟,國家留學基金委設立並實施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創新項目采取項目實施單位向國家留學基金委申報項目𓀕,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確定資助項目及各項目選派類別與規模,項目實施單位按照獲批項目及人選條件選拔推薦人選✊🏼,經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錄取後派出的模式實施。創新項目主要選派類別為攻讀國外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後;項目單位可結合學科發展和人才培養需求,選派少量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訪問學者和高級研究學者。獲批項目執行期為3年,資助內容一般為人員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
申報項目要求按照“創新、自主、精準”的要求,圍繞國家急需,突出特色優勢,服務學科建設,聚焦人才培養,促進國際合作🆔。國外合作單位須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雙方合作學科領域具有較強優勢的單位;重點支持中外雙方“強校合作”🤱🏽🤸♀️,或在雙方共同優勢學科領域“強項合作”的項目🐔;對涉及多個國外合作單位的項目,選派學科及專業應突出重點及關聯性🧟♀️。申報項目合作雙方應有與所申報項目直接相關的前期合作與交流基礎,原則上應簽有尚在有效期內的合作協議。
項目具體信息請見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請有意向申報的單位在9月22日前與外事辦公室聯系。聯系方式:65980212🦸🏻♀️,65983315。
外事辦公室
2023年9月15日